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自考专业一定都很关心,今天在职自考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东自考法律本科科目结束 自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有那些科目,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东自考本科停考哪些专业?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起,我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并停考部分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调整
(一)调整专业名称。本次调整参照教职成厅〔2018〕1号文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我省现开考的部分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为《专业清单》内的名称。调整后新旧专业名称对照情况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对照表》(附件1,以下简称《对照表》)。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为: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考试计划。自1月1日起,按新专业名称执行专业考试计划,具体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表》(附件2,其中,各专业的课程、考试大纲及教材未作调整)。
根据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本次专业调整后,同一专业,因承担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任务的主考学校(以下简称专业建设主考学校)不同,其专业考试计划也有可能不同,考生在确定专业考试计划时必须同时选定专业和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其中,同一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同一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的,采用“专业课程组”的形式体现,考生必须同时选定专业、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和专业课程组。
(三)新生报名和考生报考。2018年10月31日后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新生,使用新专业名称报名。考生报考课程时可根据附件2 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表》进行选择。
(四)毕业申请。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内,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结束后,统一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2018年10月31日后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新专业名称是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订的。建议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尽量使用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二、关于专业停考
为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决定从2018年11月起,停考《数控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附件3)。其中,《教育管理》(专科)和《数学教育》(本科)专业因无法调整为《专业清单》内的专业,故不作专业名称调整,考生仍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笔试课程和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安排至2021年4月止,毕业手续办理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请考生根据每年公布的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稳妥推进。本次专业调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市自考委、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专业调整及时、过渡平稳、停考有序。
(二)加强宣传,做好引导。专业调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市自考委、各主考学校要做好新旧专业名称调整衔接过渡及停考专业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各种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广东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也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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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专升本法学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
报考不同院校的话,其所考试的科目是有点出入的,这里整理的是一般情况下都会考的科目:
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法理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大学语文、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而法学这门专业分为独立本科和本科段,其所对应的考试科目和细节计划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大体整理区分如下:
01、法学独立本科段
考试科目有必考的18门,选考的15门,而如果是法学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则必考是18门,法学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则是16门,如果本身不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那么其考试科目也可以看看是否有于之前的重叠,如有相同的科目成绩,可申请免考这部分的科目。
02、法学本科段
考试科目有必考的15门,选考的4门以及加考的6门,如果是港澳台的考生则无需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但需要加考西方法律思想史。也可以不考英语(二),但要换成其他科目来凑足学分,如金融法、房地产法、公证与律师制度、证据法学等。
自学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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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有那些科目
您好,您是那个省份的啊?下面提供的是广东省的自考法律独立本科段科目和要求,您可以相对地参考一下,变化基本不大,希望对您有点帮助。
专业名称:法律(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0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0230 合同法 4 必考 笔试
018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0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毕业要求:
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9学分。
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
说明: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从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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